转发自人事部
各有关单位:
根据湖北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2021年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和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选拔推荐工作的通知》(鄂人社函[2021]62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申报选拔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拔条件
省特级专家、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享受湖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应具有中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爱岗敬业,无私奉献,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创新创业,有良好的专业精神、科学精神和工匠精神,全职在鄂工作(含组织外派工作人员),近5年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突出,并具备以下条件:
(一)湖北省特级专家应在职且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被推荐人为195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层次技术水平,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在自然科学基础研究或应用基础研究领域取得原创性、引领性、突破性的重大创新成果,具有重大科学价值和应用前景,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2.在工程科学技术、产业创新领域取得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创新重大突破,应用成效显著;或在重大工程设计、研制、建造、运行、管理及工程技术应用中作出突出贡献,学术、 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3.在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并具有较大影响和显著的社会效益;或为省委、省政府决策服务并取得重大成果,学术、技术水平国内领先。
未当选的两院院士有效候选人,可直接申报认定;业内认可有潜力当选两院院士、并有3位院士推荐的人选,优先考虑。
(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应在职且年龄不超过55周岁(被推荐人为196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层次技术水平,重点从掌握关键核心技术,取得创造性研究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深入开展产学研合作,具备较强的持续创新能力和成果转化能力,领衔高层次创新团队,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做出突出贡献的学术技术带头人等领军人才中选拔。具体选拔条件按2001年省委办公厅专家选拔管理有关文件掌握(见附件1)。
(三)享受省政府专项津贴专家应在职且年龄不超过60周岁(被推荐人为1961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一般应具有副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相应层次技术水平(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和农村实用人才也可参与申报),重点从科技、教育、宣传、文化、卫生、农业等重点领域和重点产业、基层工作一线,甘于奉献、业绩一流且发挥骨干作用的拔尖人才中选拨。具体选拔条件按2001年省委办公厅专家选拔管理有关文件掌握。
已入选国贴人员、省突专家或省贴专家者,不得再次申报。
二、推荐指标
省特级专家:由职能部门推荐。
省突、省贴专家:由各单位向学校共推荐0-1人。
三、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个人根据文件内容,结合自身条件进行申报。申报人登录系统(http://210.42.122.192/zc/login_simpletoLogin,操作手册见附件2)申报并导出《省突省贴专家候选人上会一览表》,申报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0日。
2.各单位按照文件精神,确定推荐人选。单位将审核后的《省突省贴专家候选人上会一览表》、单位推荐意见(详见附件3)纸质版送至人事部204,电子版发送至whuszb@163.com。单位报送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24日。
3.学校评议。学校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学校推荐人选,并公示。
4.通过评议的教师,由人事部另行通知,登录“湖北省高级专家网上申报系统”进行下一步填报。材料填写及提交应在2021年6月4日前完成。
四、相关要求
1. 本人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申报资格由单位予以审核认定。对于提交的申报材料中有不真实、不准确信息的申请人,取消其申报资格。
2.各单位应把选拔工作作为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措施,进一步建立健全激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有效机制,精心组织,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确保选拔推荐工作顺利进行。
3.严格把握选拔条件和推荐标准,把人选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师德师风摆在首要位置,切实将立德树人和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师德师风高尚、学术造诣深厚的专家选拨出来。选拨工作要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重大工程、重大项目、突出重点。
4. 申报材料如涉及保密信息,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科学技术保密规定》有关规定,妥善做好保密技术处理,并在推荐报告中说明。
联系人:郭滢滢 联系电话:68752841
特此通知
附件:
1. 省突、省贴专家选拔推荐条件(摘自鄂办发〔2001〕55号)
2. 省突、省贴专家校内申报系统操作手册
3. 省突、省贴专家单位推荐意见 附件.zip
武汉大学人事部
2021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