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2020年放寒假的通知》、武汉大学保卫部《关于做好今冬明春及寒假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学院寒假及春节期间安全管理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学生休假时间
在校普通本科生和研究生于1月12日(星期日)开始放假,2月16日(星期日)返校注册,2月17日(星期一)正式上课。
(二)教职工休假时间
学校规定:寒假期间,教师带薪休假,机关干部和职工轮休。各部门、单位在1月15日(星期三)至2月12日(星期三)之间安排职工轮休,2月13日(星期四)正式上班。
二、具体要求
(一)综合办公室、各实验室和课业室要根据学校要求切实做好安全保卫工作,认真做好放假前的安全检查工作,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
(二)放假前,重点要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增强学生的安全法律法规意识和防范意识;要对学生寝室的防火、防盗等情况进行检查,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要教育留校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师生员工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骗、防冻,确保人生财产安全。春节期间自觉遵守各地有关燃放烟花炮竹的规定,防止火灾发生。
(三)学院各个课题组放假前要对所属实验室自行组织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安全隐患排查,重点对有毒、易制毒危化品、气体钢瓶存放点、重要用电设施和设备等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寒假期间各实验室负责人要切实对实验室安全负责并安排值班,对不开放和使用的实验室要停电、停水,关闭门窗。
(四)加强宿舍管理,切实做好学生的安全工作。要严格执行《武汉大学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暂行规定》等相关要求,要将假期留校学生名单及所居住的宿舍号码报相关管理单位,留校学生外出要将去向及联系方式告知辅导员和同学。切实落实防火防盗措施,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假期结束要及时核对人员,对未按时返校的学生要查明原因。
(五)寒假期间,各办公室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保密和防火工作,加强安全意识和岗位责任教育,对玩忽职守者要追究责任,严肃处理。离校的师生员工要特别注意安全,在可能的情况下适当参加一些社会调查和社会公益活动。
(六)全体教职工要严格遵守中央、教育部和湖北省关于2020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加强教育提醒,确保节日期间风清气正、文明节俭。
(七)全体师生员工要严格遵守学校休假的各项规定,凡擅自提前离校或逾期返校者,以旷课或旷工论处。
(八)寒假期间,除1月24日(除夕)至1月30日(农历正月初六)外,学校班车照常运行。具体行车时间和行车安排,由后勤服务集团运输服务中心负责通知。
特此通知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