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2021-2022学年毕业的研究生:
为营造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表彰和奖励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且表现突出的优秀毕业研究生,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激励和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2021-2022学年毕业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2.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疫情防控期间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3.恪守学术诚信,学习成绩优秀,科研能力突出;
4.积极参加校园文化、学术科技、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活动,综合素质突出;
5.尊敬师长,团结同学,身心健康,乐观进取,在校各方面表现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
6.在校期间至少获得2项校级及以上个人荣誉或奖励,其中至少获得1项奖学金奖励(等同学费标准的基础学业奖学金除外)。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上述第6条可放宽至“至少获得1项校级及以上奖励”:
1.签约到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就业的毕业生(西部和艰苦边远地区的界定以国人部发〔2006〕61号文件为依据);
2.依据国家政策选聘到村任职的毕业生;
3.其它为学校争得重要荣誉或为学校、社会做出重要贡献、产生积极社会影响的毕业生。
三、评选程序
武汉大学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按个人申请、导师推荐、基层组织民主评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评选、学校审定的程序进行,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1.个人申请和导师推荐。申请者填写《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见附件1),并由导师填写推荐意见。
2.民主评议。申请人所在班级根据评选条件组织民主评议,并作出书面推荐。
3.单位评选。各培养单位对参评研究生择优评选,并形成书面报告,评选结果须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学校审定。学校对各培养单位的推荐结果进行审定,审定后的名单将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四、评选比例及原则
优秀毕业研究生评选人数不超过本班毕业研究生人数的10%。
评选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充分发扬民主。
五、工作要求
各班要以本次评优工作为契机,树立一批品德优秀、素质出众、全面发展的研究生典型,展现育人实效,鲜明育人导向。评选要严格标准、宁缺毋滥。
请各班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班级评选工作,并提交以下材料:
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
以上纸质版材料请报送至雅各楼212办公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邮箱394912736@qq.com。
特此通知
附件1:武汉大学2022届优秀毕业研究生申请表.docx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