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毕业答辩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时间:2021-09-07

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现将有关步骤通知如下,请2021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严格按照通知的步骤进行毕业申请、资格论文审查、预答辩、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一、申请条件

1、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完成担任课程助教任务。

2、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3、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学校和学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二、资格审查及答辩流程

(一)统计申请人数

9月10日前,统计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人数,申请人填写《申请博士答辩人员信息表》(附件1),以EXCEL电子表格文档发至dingxing@whu.edu.cn,同时请加入QQ群“工研院2021年下半年博士论文答辩群”,群号:376734857

(二)申请

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研究生必须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并于9月15日前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

9月15日前提交“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需导师签字,不允许签字章)

(三)预答辩

预答辩前应将预答辩相关信息(附件3)须于9月15日前报至丁老师处(纸质版导师需签字,电子版发送至dingxing@whu.edu.cn),且自2021年9月起,我院预答辩执行《工业科学研究院加强博士研究生过程培养管理实施办法》(附件4),经学院审核后方能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信息将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届时将组织抽查巡视。预答辩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5),并留下预答辩现场照片。导师须列席。

9月30日前,须完成博士论文预答辩工作。

(四)资格审查

10月10日前,将《博士学位申请表》第9页《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附件6)填写(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提供公开发表的与学位论文相关的学术论文原件、复印件及检索报告至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学校研究生院当代楼A408处审核,符合条件者通过资格审核。

(五)论文查重

10月20日前,请导师将已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档发至邮箱dingxing@whu.edu.cn,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必须低于10%。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去掉,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若重复率超过规定范围,至少推迟半年答辩,经修改后,下次重新检测。

每篇论文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

10月20日前,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的同学,到研究生教学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

(六)论文评阅

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的博士学位论文可进行“网上评议”。10月20日前,将论文评议材料交至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学院将学位论文上传到教育部学位中心进行评审。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纸质,需签字、盖章),见附件7。

(2)三个电子文件:①论文信息汇总表;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具体要求及说明参看附件8、9,全部材料压缩包形式发送至dingxing@whu.edu.cn。

2.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3.网上评议结果有1个不合格意见(不同意答辩)或2个及以上的合格(一般)意见,一般须推迟半年答辩。

4.网上评议通过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盲评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博士研究生在答辩过程中,汇报完论文内容后,须将针对盲审专家意见作的修改作详细汇报。

(七)答辩

11月25日前,评阅结果返回后,博士研究生申请人导师须于答辩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示。否则无效。

答辩委员会组成要求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组成(校外专家至少2人),主席必须是校外专家,委员必须是教授博导(或相当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必须有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必须是院内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后, 须承担答辩会议记录,。

博士论文答辩通过后需提交论文修改报告,具体见《博士学位申请表》。

(八)答辩后需交材料

答辩后三天之内,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生提交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1.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指导教师签字同意,网上提交内容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内容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2.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博士学科综合考试记录表一份;

5.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论文,论文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论文要求:包括检索页,论文封面、目录、全文);

6.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

7.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三本(论文若未修改完毕,可适时延迟提交);

8.《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雅各楼212室确认);

9.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10.提交图书馆纸本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11.提交相关学院院学评会审核的材料:学位论文终版电子版(PDF,后须加附评阅意见、答辩决议及答辩专家签名页);学位论文终版纸质版2份(后须加附评阅意见、答辩决议及答辩专家签名页)

三、其他说明

1.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2.所有的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

4.有任何疑问,可直接通过QQ或者邮箱向丁老师咨询;同时,为防止由于网络等非人为因素错漏信息,建议有问题可以先在QQ群在线文档里找答案,查找无答案的,在群聊中提问,每天会统一回复。

请2021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9月1日

附件12021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毕业信息统计表.xls

附件2: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工研院.docx

附件3: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公告.docx

附件4:工业科学研究院加强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管理实施办法202109.docx

附件5: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6: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7:网上评议审查表.docx

附件8:评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doc

附件9:论文信息汇总表模板-20210202.xlsx

附件10:武汉大学关于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资格论文的暂行规定.docx

附件1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docx

附件1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