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照彻教育部《关于做好2021年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12号)等文件精神,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1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订我院2021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素质考查,突出能力考核,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刘胜
成员:孙成亮、赵焱、陈婉兰、李辉、丁星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及目录
2021年我院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8名左右,直博生1—2名,视生源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021年我院下述专业均接收推免生:070207光学、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501材料物理与化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取得所在学校推免生资格、身心健康的考生。
(二)学习成绩优秀。总评成绩名列本学院(或系)同年级、同专业前茅,专业必修课、专业课成绩均为及格以上,在校期间参加科学研究、全国竞赛等活动表现突出者优先接收。须获得国家英语四级水平考试证书(或参加四级考试成绩达到425分以上);或雅思成绩6分以上;或TOEFL成绩75分以上。
(三)所在学校为双一流建设高校,或所在学科为双一流建设学科、或本科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学科水平评估中排名靠前的考生优先考虑,也可申请直博生。
(四)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本科期间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并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
五、推免生申请办法
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具体开通时间另行公告)注册、填写基本信息、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内容及方式
考核包括背景评估、综合面试等部分,复试内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确定。
(一)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考生网上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考生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及平均绩点(GPA)、科研能力、外语水平以及遴选推免时的综合成绩和名次等。
(二)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考生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情况、攻读硕士(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三)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复试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
所有推免生均需具有复试成绩,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七、录取原则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获得我院2020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并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考生,直接在“推免服务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确定拟录取名单后,在学院网站公示不少于10个工作日。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八、工作日程安排
我院接收推免生日程分两个类别安排如下:
1.夏令营优秀营员
凡获得我院2020年夏令营优秀营员、同时第一志愿填报我院,且接受专业调剂者,我院认可其夏令营考核成绩,免复试录取。接收工作安排如下:
10月12日8:00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内填报志愿,完成相关操作直至接受“待录取”,逾期视为放弃资格;
【特别说明:夏令营优秀营员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报名步骤,视同放弃免试录取资格。】
2.报名我院预推免考生
已考核过的预推免报名考生,须在10月12日上午9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完成报名和接收等相关工作,我院将按照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及10月12日考核成绩排序录取,录满为止。
3.其他推免生
凡获得推免资格的其他考生,接收时间安排如下:
10月12日开始网上报名,随时进行资格审查,对符合条件的考生随时发出复试通知,并安排复试。
我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可结束接收工作。望广大考生珍惜机会。
4.注意事项
(1)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在考生接受或拒绝操作前,学院可以撤消复试通知或待录取通知;
(4)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九、奖励政策
1.所有推免生(定向就业推免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
2.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一)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二)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三)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最新一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十、联系方式
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027-68772638 丁老师
邮箱:Irisdxing@163.com
QQ群:1126472420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