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时间:2020-10-05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先将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0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得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定标准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学生个人进行申请,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拟奖励等级并审批。

四、评审程序

从今年开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评选工作将通过“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系统”进行。

1.符合条件的新生于10月31日前在系统中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我院根据学生所在生源学校的学科(以本科毕业专业代码为准)评估排名和学习成绩的专业排名(前6或8个学期),初步确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推荐名单,在本单位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

2.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在2020年10月开展,所有参评人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填写成绩证明(学习成绩(8个学期)的专业排名)(附件1),于2020年10月20日前送至雅各楼212室,电子版发送至dingxing@whu.edu.cn。

3.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于当年12月31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名单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校政策。

2、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六、其他

本细则由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成绩证明参考模板.doc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10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