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科学研究院学院关于组织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的通知

作者:本站编辑点击:时间:2020-09-24

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既是研究生培养的必要环节,也是保证和提高培养质量的重要措施。为了严格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现对我院落实研究生培养环节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方式及要求

  1. 开题报告

  ① 硕士研究生开题报告。2018级学术型硕士、2019级专业型硕士研究生应于本学期拟定选题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的目的、意义、国内外目前研究现状、完成课题的条件和可行性、课题实施方案、研究的创新点、预期的进程等。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组成,经过评审认为选题合适,计划切实可行,方能正式开展论文实验研究工作。如主要研究方向有变动时,必须重新进行开题报告。

  ② 博士研究生开题报告。如申请2021年6月份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本学期确定学位论文研究课题,并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内容包括选题背景及意义、国内外文献综述、相关领域最新成果、研究内容与特色、研究方法、关键技术、主要创新点、论文工作计划等,开题报告一般不少于5000个汉字,引用文献不少于5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30篇。开题报告评审小组由3-5名研究生导师(博导不少于3人)组成,评审小组对选题的创新性和可行性进行论证,并就研究工作提出具体意见。开题报告通过评审,方可进入学位论文研究阶段,如未通过,应在规定时间内重新做开题报告。开题报告通过后原则上不应随意变动选题,因特殊原因变动者,应由博士生提出书面申请,经导师和学院同意,重新做开题报告。

  3. 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

  如申请2020年6月份毕业的博士研究生,应在本学期完成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填写完成附件3,综合考试小组由3-5名专家组成,考试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暂缓通过三种,对于暂缓通过的博士生,可根据具体情况建议学生重新考试或退学。博士生在学期间共有两次综合考试机会,第一次考试未通过者允许参加下一次考试(两次考试的间隔时间不少于3个月),两次均未通过,按退学处理(硕博连读生、直博生可转为硕士)。

  二、考核程序

  1. 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学位课程综合考试工作由各课题组按照考核要求统一组织;

  2. 各课题组将考核的时间、地点、考核小组、被考核人等信息报学院备案,填写完成附件1;

3. 学院对各课题组的考核结果进行复审,并公示考核信息。

4. 请符合要求的学生完成相应的文件,附件3需于考核前一周交至雅各楼212室,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综合考核最迟于11月2日前完成,填写完成附件2或3,以课题组为单位统一汇总后交至雅各楼212室。

  特此通知!

 

附件1:研究生开题报告、博士学位综合考核统计表.xlsx

附件2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报告登记表.doc

附件3:附件1《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登记表》.doc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0年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