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工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工作的通知

作者:丁星点击:时间:2019-09-16

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先将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9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得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定标准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院长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4)院长奖学金:奖金2000元,奖励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新生,并与上述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不冲突,可同时申请。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在2019年9月开展,所有参评人根据通知要求进行自评,填写《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并按要求将成绩证明(学习成绩(8个学期)的专业排名)、科研成果证明等附于其后,于2019年9月23日前送至雅各楼212室。

2.经由院里确定初评结果,学院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提交研究生院审核。研究生院负责审定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名单,于当年12月31日前在全校范围内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发文表彰,由学校财务部门根据名单一次性发放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校政策。

2、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六、其他

本细则由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19年9月16日

附件1: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9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附件2:成绩证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