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比工作,规范评比程序,细化考评体系,根据学校《武汉大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武大研字﹝2017﹞2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先将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8年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公布如下:
一、参评对象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的申请对象为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在籍一年级非定向硕士研究生(含进入研究生阶段的长学制学生)和直博生,当年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不参评。
二、参评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四)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三、评定标准
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院长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3%的研究生新生。
(4)院长奖学金:奖金2000元,奖励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新生,并与上述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不冲突,可同时申请。
四、评审程序
1.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在2018年9月开展,所有参评人根据《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暂行实施细则》(见附件)进行自评,填写《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纸质版并按要求将相应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科研成果证明和其他证明附于气候,于2018年9月21日前送至雅各楼203室。
2.经由院里确定初评结果,并在9月21日至27日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后的评审结果按要求汇总报送学校研究生院。
五、工作要求
1、广泛宣传,精心组织,认真落实学校政策。
2、在评奖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按照规定程序认真组织实施评审工作。
六、其他
本细则由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
附件1: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
附件2: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8级研究生新生奖学金申请表.docx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18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