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全国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通知(第二轮通知)

作者:杨涵点击:时间:2017-06-30

一、目的

为深入贯彻落实《武汉大学研究生教育质量工程建设方案(2014–2016)》(以下简称“质量工程”),让广大学子近距离了解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促进优秀大学生之间的交流与互动,增进青年学生对相关学科学习和研究的兴趣,选拔 “推免生”、“直博生”,为统考选留优秀生源,本院将于2017年7月举办“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活动(以下简称夏令营)。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1.学院成立夏令营活动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夏令营活动的开展。

领导小组:刘胜(组长)、李辉、郑怀、薛龙建、刘峰。

2.成立面试考核组、纪检监察组和宣传后勤组,负责夏令营活动的具体实施。

三、举办时间、地点及规模

1.时间安排:2017年7月9日至7月11日;

 

时 间

活动内容

7月9日 上午08:30~11:30

报到、资格审查;

7月9日 下午14:30~18:00

开营仪式、学术报告、专业介绍、座谈及实验室参观;

7月10日 上午08:30~11:30

综合面试;

7月10日 下午14:30~18:00

综合面试;

7月11日 全天

参观校园,返回。

 

2.地点:武汉大学工学部9教;

四、活动内容

举办专业介绍、营员学术沙龙、参观图书馆和实验室、学术报告,开展2017年接收推免生、直博生和统考优秀生源的选拔工作。

特殊条款:学院不提供夏令营活动期间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不提供活动期间在汉住宿,不提供往返旅程费用。督请营员切实做好各类安全防范工作,承诺对自身安全负责,我院不负责任何人身意外伤害等责任。选择参加我院夏令营,前提是同意上述条款。

五、材料审核及营员选拔

(1)纸质原件材料提交

1.《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申请表1份(签字盖章);

2.《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17年优秀大学生暑期夏令营个人陈述》1份;

3.《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优秀营员承诺书》1份(签字盖章);

4. 个人简历1份;

5.其它证明材料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如:学习成绩单,获奖证书复印件,各类证书,国家英语四、六级考试成绩或TOEFL/GRE/GMAT/雅思成绩等体现自身英语水平的证明,体现自身学术水平的代表性学术论文、出版物或原创性成果等(非学术类不需提供)。核查后,原件由学生收回,复印件提交给工研院存档。

(2)营员选拔

研究院根据学生提交的申请材料,对照申请条件,确定夏令营参营名单并报研究生院审核;经审核通过的夏令营参营名单将在工研院网站上公布。已被选拔的营员要在参营名单公布之日起3日内通过“夏令营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逾期未确认视为放弃此资格。

六、选拔考核

在夏令营活动期间,举办单位按一级学科或一级学科群开展优秀营员的选拔考核工作。优秀营员选拔考核分两个部分进行,即:背景评估及综合面试。

(1)背景评估

主要根据营员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包括:营员的教育背景、学习成绩、科研能力、外语水平等情况。

(2)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包括心理素质测试、专业英语测试及专业面试,主要测试营员心理素质、专业英语能力、掌握本专业系统知识的情况、攻读硕士和博士学位的目的与科研计划等。重在考查营员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科研创新能力(专业能力倾向)以及对本学科前沿领域及最新研究动态的掌握情况等。心理素质测试可请具备相关资质的专职人员负责进行。凡心理素质测试不符合要求者,不能选为优秀营员。

(3)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计算

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成绩及综合面试成绩均为百分制,计算公式为:选拔考核综合成绩=背景评估×50%+综合面试×50%。选拔考核综合成绩可由举办单位作为复试综合成绩留存。

(4)优秀营员选拔

根据选拔考核综合成绩排名情况,确定优秀营员名单。获得优秀营员者,可自行在系统中下载、打印《武汉大学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

七、信息公开及公示

夏令营选拔考核成绩、优秀营员名单将在学院网站上公布和公示,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接受广大营员监督。

八、“优秀营员”享受的政策优惠

获得《武汉大学2017年优秀大学生夏令营优秀营员证书》的优秀营员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

1.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且服从专业调剂,可直接接收为我校2018年推免生或直博生;

2.未取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优秀营员,第一志愿报考武汉大学,2018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成绩达到学院专业“复试分数线” (不低于“国家线”),经体检合格,且服从专业调剂,免复试依次录取;初试成绩达到“优秀营员复试分数线”(不低于“国家线”),服从专业调剂,经体检合格,可参加复试,按初复试总评成绩排名依次录取。

九、奖学金政策

所有全日制研究生新生(定向生除外)一律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设立“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奖励等级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院长奖学金:

(1)特等奖,奖金10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一轮国家一级学科整体水平评估(以下简称“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1%且为第1名的研究生新生。

(2)一等奖,奖金5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5%的研究生新生。

(3)二等奖,奖金3000元,奖励对象为来自高水平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1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 10%的研究生新生;以及来自全国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在上轮学科评估中排名前20%的高校,且学习成绩在生源学校本专业排名前 3%的研究生新生。

(4)院长奖学金:奖金2000元,奖励专业基础知识良好,科研能力较强的研究生新生,注:与上述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不冲突,可同时申请。

来自当年QS世界大学综合排名前300名的境外高校的研究生新生,也可申请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研究提出具体奖励等级,报研究生院批准。

 十、联系方式

联系人: 金洁,李辉

联系电话:027-68772271,15802735936。

邮箱:whu_its_xly@126.com

通讯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东湖南路8号武汉大学工学部雅阁楼114室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邮编:430072)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17年6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