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关于加快新时代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的意见》(教研[2020]9号)、《武汉大学进一步加强研究生学位论文全过程质量管理办法》(武大研字[2021]7号)等文件精神和我校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博士生培养关键环节管理,提高博士学位论文质量,现就组织开展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预答辩的对象
预答辩是我院博士生培养方案中学位论文质量管理的重要环节,所有2023年6月拟申请博士学位者均须参加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的时间
预答辩须在12月31日之前完成。
三、预答辩的程序及要求
(一)博士生完成学位论文并经导师审阅认可后,提出预答辩申请,由导师统一组织预答辩工作。
(二)经我院教授委员会商议决定,学位论文预答辩的评委须满足以下要求:
①预答辩小组须由5名及以上(不含导师本人)教授或相当职称的专家组成(设组长1名),具体负责预答辩工作。
②须包含至少一名相关方向的教授委员会成员(不含导师)。本届教授委员会成员为刘胜、李辉、孙成亮、赵焱、雷诚、胡耀武、吴国强、台启东、张臣、王自昱、宋毅,根据委员研究方向进行如下分类:
机械方向:刘胜、李辉、胡耀武、张臣
材料方向:赵焱、台启东、王自昱
信息微电子方向:孙成亮、雷诚、吴国强、宋毅
③须包含专业所在学位点学评会委员一名:
动力与机械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刘胜、郭江、巫世晶、肖晓辉、康勇、龙新平、岳亚楠、王学、梅青松、定明月、谢学军、雷诚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刘正猷、任峰、乔豪学、王建波、方鹏飞、朱宗宏、刘惠军、何军、陈志权、徐红星、刘威、常胜、王植平、肖湘衡、张晨栋
电子信息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龚威、万显荣、李德识、易帆、陈泽宗、袁志刚、王慧、何思远、马咏、许贤泽、李松、易本顺、何平安、倪彬彬、郑国兴
(三)预答辩前应将预答辩相关信息(附件1)须于12月15日前报至丁老师处(纸质版导师需签字,电子版发送至dingxing@whu.edu.cn),经学院审核后方能进行预答辩,预答辩信息将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届时将组织抽查巡视。预答辩须填写《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3),并留下预答辩现场照片。导师须列席。
(四)预答辩按照正式答辩的一般程序进行。博士生应提前将完成好的学位论文提交预答辩小组成员审阅,并在预答辩会上重点汇报学位论文研究情况和取得的创新性成果;预答辩小组对学位论文的规范性和创新性等进行严格审核和质量把关,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并对学位论文进行打分(见附件2)。我院会根据本次申请预答辩的博士研究生打分情况进行开会商议,做出通过或不通过的决议。
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应根据预答辩小组的意见和建议修改学位论文,经导师审阅同意,并提交学位论文修改详细说明(附件4)后,才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未通过预答辩的博士生,须对学位论文进行重大修改完善,原则上应申请参加下一学期的预答辩,待通过后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如仍继续申请6月份学位,经导师审阅同意后,需提前通过学院合作论文送审平台,送2位同行专家评阅,意见均为良好方能进入后续学位申请程序。
(五)导师要高度重视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有关预答辩的工作安排及预答辩小组名单应在组织预答辩前7天报学院备案(联系人:丁老师,联系电话:68772638)。
特此通知。
附件:
附件1: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2:附件2: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预答辩打分表.docx
附件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4: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docx
附件5: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上半年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公告.docx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2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