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相关规定,经过学院资格审查、综合考核小组考核,根据我院2021年博士招生指标分配情况和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讨论确定了拟录取名单。现将综合考核结果予以公示,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及拟录取结果见附件(待研究生院审核)。
公示期为2021年5月28日17:30至6月11日17:30,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6月11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工业科学研究院反映。特此公示!
请我院拟录取考生最迟于2021年5月30日发送确认接受我院待录取的消息于 irisdxing@163.com,逾期视为放弃我院待录取。
联系方式: 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
联系电话:027-68752638
邮箱:Irisdxing@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联系电话(传真):027-68754920;
附件: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博士复试调剂结果.xls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