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关于做好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1〕2号)、《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等文件精神,学院完成了202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
现将学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拟录取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4月2日至4月15日。
考生如对拟录取名单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学管理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最终录取结果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颁发的录取通知书为准。
工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7-68772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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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硕士研究生统考生拟录取情况.xlsx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