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选拔实施办法》和《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1年“申请-考核”方式选拔博士研究生实施细则》相关规定,考生陈东旭(考生编号:104861000003408)、杨溪(考生编号:104861000000524)、王玉(考生编号:104861000004526)放弃我院拟录取,按照成绩依次往下进行拟录取,经我院招生领导小组评定,决定补录考生雷志丹(考生编号:104861000003562)拟录取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何懿(考生编号:104861000003374)拟录取专业为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陈清朋(考生编号:104861000002640)拟录取专业为机械电子工程。
公示期为2021年4月28日17:30至5月14日17:30,如对结果有异议,请于2021年5月14日17:30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处或工业科学研究院反映。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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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1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