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安排,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现将2023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申请工作流程与相关要求通知如下,请申请人严格按照流程与要求办理申请工作。
步骤一:申请学位论文答辩基本条件确认
1.完成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成绩合格(可登录研究生-师生服务系统查询确认);
2.参加学术活动不少于10次;
3.征得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导师(下文中“导师”,均指系统导师,有两位导师者均需签名)同意;
4.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资格论文要求。
步骤二、毕业申请提交及审核
有意向下半年申请学位、且符合基本条件的博士研究生请及时添加2023年下半年毕业答辩QQ群768520907,下载并打印《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附件1),本人及导师签名后,9月25日前将承诺书上交至雅各楼214室丁老师处。
9月25日前,学位申请人需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毕业和学位申请。
步骤三、资格论文审核
学位申请人于9月27日前将:(1)图书馆出具的论文检索报告及资格论文全文;(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见附件2)和(3)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见附件3,其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应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到雅各楼214室。
步骤四、学位论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
1.学位论文自审与提交
学位申请人对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2/3231.htm)及学校学位处当年盲审学位论文格式要求(待学校发通知后更新)进行论文自查修改,删除论文封面、摘要、扉页、致谢等处所有能体现导师及个人身份的信息(包括姓名、项目、成果等),导师将已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档10月15日前发至邮箱dingxing@whu.edu.cn(不接受学生自行发送的论文查重,只接受导师发送论文)。
论文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
2.学院审核论文格式
格式不符合要求或未隐去导师及个人相关信息的学位论文予以退回,并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3.学术不端检测
学院将开展两次学术不端检测。
(1)10月11日,学位申请人可自愿至雅各楼214室开展博士学位论文学术不端检测自查。
(2)10月18日,学院集中开展第二次学术不端检测。要求: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不得超过10%,不得出现文字剽窃和观点剽窃等学术不端行为。经确认不符合要求的学位论文,按照《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规定,本学期不予送审。
步骤五、博士学位论文外审
学位论文通过格式审查及学术不端检测后,由学院教学办公室统一送教育部平台3位专家盲审。此外,学院还将对以下三种情况通过教育部平台加送2位校外专家进行论文评阅:
(1)超长学制;
(2)预答辩排名后20%及预答辩专家组评审认为须加送。
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和论文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可进行“网上评议”。请申请人于10月20日前将论文评议材料交至雅各楼214室丁老师处。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①论文信息汇总表;
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PDF格式,同查重版论文保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486_2009102010007_LW);
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486_2009102010007_ZY);
具体要求及说明参看附件4、5,全部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U盘至雅各楼214室丁老师处拷贝材料。
2.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3.当论文评阅结果出现以下任一情况时,至少延期半年后,学位申请者重新进行预答辩、学术不端检测、盲审等流程:
(1)论文评阅结果中有1个不合格或不同意答辩或论文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水平;
(2)论文评阅结果出现2个合格;
(3)论文评阅意见正文中出现等同于第1)条内容的负面评价。
通过论文外审的申请人须按照评阅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
步骤六、学位申请表领取及填写
学位论文外审通过的学位申请人于11月15日-11月25日间到雅各楼214办公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填写“学位申请报告”,导师填写“指导教师推荐意见”并签名。
其中《学位申请表》第3页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已发表的研究成果应按表中要求规范填写。该表只需填写攻博期间符合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要求的论文、专利、出版著作、标准等,其它不符合要求的(包括个人署名、导师署名、单位署名、论文收录等)均不填写。
步骤七、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1.学位申请人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导师审核。
2.组成答辩组。每小组每天答辩人数不超过4人。
3.组成答辩委员会。答辩委员会由5名或7名答辩委员和1名秘书组成,其中至少2名委员来自校外。答辩委员会主席必须由校外具有博士生指导资格的教授担任,其他委员应为教授博导或正高级以上行业专家。委员中至少有1人为学院学位评委分委会成员 (名单附后)。答辩委员会秘书由具有博士学位的在职教师或博士后担任。
4.答辩材料领取与送评。以答辩小组为单位,由答辩委员会秘书携《学位申请表》(其中答辩委员会组成页及表决票应填写完整)到雅各楼214室进行纸质材料及系统内答辩流程确认,并加盖“同意答辩委员会组成”章后,携《学位申请表》到雅阁楼212办公室在7张表决票上加盖学院公章。答辩秘书负责在答辩前一周将学位论文送交各位委员,并承担答辩会议记录等答辩事务。
5.所有2023年下半年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必须于11月26日前完成。
6.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有关规定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根据论文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答辩委员表决后,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向申请人及与会者现场宣读答辩委员会决议和表决结果。
7.学位申请人按照答辩委员会的意见在导师指导下进行论文修改,并将导师审核通过并亲笔签名的《学位论文答辩修改报告》胶装至《博士学位申请表》。
8.11月30日前,导师或答辩秘书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步骤八、博士学位申请网上提交
11月30日前,通过答辩的学位申请人登录系统完成学位申请相关信息填报,所填报信息应与纸质《学位申请表》中信息完全一致。
步骤九、档案资料整理提交
12月20日前,按照《学位申请表》中规定完成图书馆论文送存,并将以下所有材料递交到雅各楼214办公室:
1. 博士学位申请表1份,需包含论文评阅书3/5份和表决票7张,评阅及答辩意见修改报告,整本胶装完好;
2. 开题报告登记表和开题报告胶装成册(1份,系统内时间和纸质版时间应一致);
3. 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1份(在领取的学位申请表中);
4. 博士生课程助教申请表及考核表(附件6)
5. 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7)
6. 毕业生登记表 (2份,雅各楼214室肖老师处学领取表格填写);
7. 博士学位论文2本,其中1本夹附知网授权书,1本夹简况表中英文摘要和修改报告(论文应为按照盲评意见和答辩委员意见修改后的最终版,并将导师对阶段性研究成果的评议意见、答辩委员会专家名单和答辩决议书页封装在论文中);
8. 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3,4,7页内容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
9. 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2份)。
重要说明:
1. “学位申请表”中的博士学位申请报告要包括以下基本内容:已按培养方案完成全部课程,取得全部学分,成绩符合而要求,并完成了所有要求的培养环节,发表了符合申请博士学位要求的创新成果,学位论文已完成并通过了预答辩,特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
2. 所有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顺序和相关规定要求。
3. 提交给学院的所有材料请务必线装或胶装完整,不接收订书机装订。
4. 为方便咨询,可加博士答辩QQ群768520907。相关问题请先在群内文档查找答案,尚无答案的问题请在群内提出,办公室集中处理、定期反馈。
5.答辩通过后提交了学位申请不等同于学位授予,最终结果需经过学院、学部及学校学评会逐级评审确定。
6.学位申请纸质申请表与申请人提交至研究生管理系统的信息必须保证如实一致。如提供虚假、错误信息或弄虚作假,本人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
7. 第十一届相关学院学位评定分委会名单
动力与机械学院:刘胜、郭江、巫世晶、肖晓辉、康勇、龙新平、岳亚楠、王学、梅青松、定明月、谢学军、雷诚、孙萍
物理科学与技术学院:刘正猷 任峰 乔豪学 王建波 方鹏飞 朱宗宏 刘惠军 何军 陈志权 徐红星 刘威 常胜 王植平 肖湘衡 张晨栋
电子信息学院:倪彬彬、万显荣、李德识、龚威、易帆、陈泽宗、袁志刚、王慧、何思远、马泳、许贤泽、李松、易本顺、何平安、郑国兴
请2023年下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时间节点和具体要求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