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实施细则

作者:点击:时间:2023-09-28

为贯彻教育部关于做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的文件精神,统筹推进2024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进一步健全公平公正的推免生接收工作机制,提高推免招生质量,按照《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有关要求,特制订我院2024年接收推荐免试硕士研究生工作细则如下:

一、指导思想与工作要求

以提高人才选拔质量为核心,完善素质考查,突出能力考核,强化对考生科研创新潜质的评估,建立健全公平、公正、公开的接收推免生工作机制,落实信息公开制度和监督制度,严格规范管理,确保研究生招生公平公正。

二、组织机构

根据学校有关规定,我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

组长:刘胜

成员:雷诚、赵焱、李辉、陈婉兰、吴国强(纪检监督)

三、接收推免生计划及目录

2024年我院计划招收推免硕士研究生17名左右,直博生1—2名,视生源情况可作适当调整。

2024年我院仅招收学术学位型硕士研究生,具体招生专业为: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

四、接收推免生基本条件

(一)诚实守信、学风端正,且无任何剽窃他人学术成果以及其他违法、违纪、处分记录。

(二)所在学校为双一流 建设高校、国家高水平大学、重点大学,或所在学科为双一流 建设学科的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且获得所在学校推免资格的学生优先考虑。

(三)入学前须取得学士学位与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取消入学资格。

五、推免生申请办法

所有推免生均须登录“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暨管理服务系统”(以下简称“推免服务系统”,网址: https://yz.chsi.com.cn/tm/)于2023年9月29日开放后,获得推荐资格且符合条件的考生在“推免服务系统”中注册并关联学籍,填报本学院专业志愿。具有推免资格的考生名单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选择报名志愿前须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照片及网上缴费,在系统开通后填报志愿。

网上填报信息需真实准确,如发现弄虚作假,随时取消录取资格。

六、复试录取工作流程

(一)已参加我院推免预报名考核的学生,须在9月29日上午8点前在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上完成报名等相关流程,我院将按照各一级学科推免预报名考核成绩排序发送待录取通知,录满为止,未在要求的时间前填报志愿或在回应时限内未确认接受者将视为放弃。

(二)学院根据考生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并根据审核结果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发出复试通知。考生接到复试通知后需在系统里进行确认。

(三)复试形式由招生领导小组根据学生情况而定,包括现场面试、视频或电话面试等。

(四)“推免服务系统”开通后,未参加工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推免预报名的考生可在系统内填报志愿并提交相关资料,学院将根据剩余指标情况进行补充复试和录取。

(五)复试后产生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和学校审核通过,学院在系统内向考生发放待录取通知,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对待录取通知进行回复,一旦操作不可更改;未在规定时间回复的考生,视为放弃待录取。

拟录取名单将在学院网站公示,公示期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六)其他注意事项

1. 考生可同时接受多个复试通知,但只能接受一个待录取通知;

2. 在发放复试通知前,考生若成功修改志愿,则为放弃原志愿;

3.学院根据考生报名情况及接收推免生工作进度,达到预期接收目标后,结束接收工作。

七、复试内容及方式及录取原则

(一)复试内容及方式

1.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根据自身学科特点确定。

(1)科研水平。主要考查申请人的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

(2)外语水平。主要考查申请人是否具备本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外语应用能力。

(3)培养潜质。结合申请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申请人的科研创新能力,是否具备本学科硕士(博士)研究生的培养潜质。

心理素质测试结果将作为录取的重要参考。

2.复试综合成绩计算

复试综合成绩(满分100分)=英语水平*20%+科研水平%40%+培养潜力*40%。

复试综合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二)录取原则

1. 按照接收推免生计划和复试综合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接收推免生的拟录取名单;优先考虑预选拔考生的志愿。

2. 推免生录取名单及新生学籍注册均以“推免服务系统”备案信息为准,未经公示及“推免服务系统”备案的考生不得录取。

3.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接收推免生工作的重要环节,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八、奖励政策

(一)符合学校奖助学金文件规定类型的推免生可享受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其中,经济与管理学院、电子信息学院等纳入学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改革试点单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其学业奖学金方案由所在试点单位另行制定。

(二)研究生新生奖学金

具体评选办法详见当年度《研究生优秀新生奖学金评选工作通告》。

十、其他

(一)信息公开

学院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校招生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教学函〔2013〕9号)和有关研究生招生文件精神,做好接收推免生专业目录、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拟录取推免生名单(含姓名、复试成绩等)、咨询申诉渠道等招收推免生重要信息的公示公开工作。

(二)联系方式

相关问题请咨询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丁老师

咨询电话:027-68772638(工作时间开通)

咨询邮箱:irisdxing@163.com

本实施细则由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见《武汉大学2024年接收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公告》





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