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实施细则(试行)》和《武汉大学关于优秀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的暂行办法》(武大研字〔2024〕18号)文件精神,经个人提交“博士研究生延期资助总结报告”、学院成立考核小组对其延期期间的科研表现和学术成果进行考核,现将考核结果公示如下,详情请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2025年3月7日。如对上述公示结果有异议,可在2025年3月7日17点前以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学院研究生教学办公室反映,联系电话:027-68772638 Email:irisdxing@163.com。
特此公示。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