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关于做好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录取工作的通知》,根据考核专家组评议结果,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了综合考核候选人名单,现将相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1.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毛明
副组长:刘胜 雷诚
组员:赵焱、陈婉兰、李辉、吴国强(纪律监督)
2.考核专家小组
学术学位博士生综合考核按学科成立考核专家组,每个考核专家组由至少5名博士生导师组成。
二、招生计划
2023年学术型博士生招生计划指标共32人,已招硕博连读生10人,博士研究生预选拔3人,本次以“申请-考核”方式招收19人。
三、候选人选拔
我院于4月19日下午召开了博士考核专家组专项工作会议,根据考生提交的报名材料,按照考生学科背景、发表论文及专利情况、是否获得全国性或高水平比赛奖项、学术科研培养潜力等方面对54名考生进行了评估,最终确定41名考生为我院2023年博士综合考核候选人,并报工业科学研究院招生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候选人名单详情见附件1。
确定参加综合考核的候选人请于4月24日17:00前发邮件确定(irisdxing@163.com),邮件主题“工业科学研究院学术博士+姓名+参加+qq号码”,不另发通知,并实名添加qq群(群号:662313600),备注“学术博士+姓名”。
候选人名单公示3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于公示期内,通过书面形式或通过电子邮件向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或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办公室(雅各楼212室)反映,反映情况要实事求是,以便调查核实。
工业科学研究院招生工作处:027-68772638,irisdxing@163.com
研究生院招生工作处:027-68754920,wdyz@whu.edu.cn
四、综合考核
在武汉大学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 2023年学院博士研究生的综合考核方式为现场线下考核方式。
1.资料预审
4月27日 上午8:00 考生需于武汉大学雅各楼114会议室进行资格审查,未按时进行资格审查视为放弃复试机会。
资格审查材料:(1)本人身份证;(2)最后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核验学信网学籍证明;获得境外学历的考生,出具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3)考生信息卡;(4)《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经审查不符合报考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不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及复试的,视为自动放弃复试资格。
2.综合考核
4月27日上午9:30考生凭有效证件我院复试考核。
考生请仔细阅读《工业科学研究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综合考核通知单》(见附件3),并按要求做好准备。
综合考核分为外语水平考核、综合面试考核、思想政治素质考核三部分进行。
a.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考核主要是对文献阅读、文献翻译的笔试考核,内容为英译中、中译英.
考试时间定于4月27日9:30进行,考试时长为40min。
b.综合面试考核
综合面试考核以面试的形式进行,考生须提前准备好PPT进行阐述,时间以8分钟为宜,结合候选人学术研究经历,主要考查候选人的英语水平、专业基础、知识结构、学术研究兴趣及研究能力等,是否具备本学科博士研究生应具备的专业知识基础及学术研究能力和培养潜质。
考核时间定于4月27日下午13:00开始,按照抽签和分组顺序依次进行。
c.思想政治考核
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考察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方面。
3.综合考核成绩核算
计算方法如下,满分为100分:
综合考核总评成绩=外语水平考核*20%+综合面试80%
考生心理素质和政治表现考核不合格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总评成绩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考生综合考核总评成绩提出初录候选人名单。
进入初录候选人名单的申请人基于成绩排序,并按照招生指标的数量,在学院公布的2023年招生导师名单中选择导师,经导师考核同意,进入初录名单。
申请人如果选择名单中拥有人才计划指标的导师,则使用所报导师的人才计划指标;如果所选拥有人才计划指标的导师暂未进入招生导师名单,可暂时选择其他导师,由所选导师和拥有人才计划指标的导师共同指导。
初录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核,经政审合格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公示。
六、录取原则、类别、培养方式和奖学金
(一)录取原则
择优录取、保证质量、宁缺毋滥。
(二)录取类别
我院2023年博士研究生均为非定向就业博士生。
(三)学习方式
我院2023年全部招收为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全日制:全脱产在校学习的研究生。
七、联系咨询方式
工业科学研究院联系电话:027-68772638(电话咨询时间:9:00-11:00;2:30-5:00)
Email:Irisdxing@163.com。
地址:武汉大学雅各楼212室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