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5〕15号,以下简称《办法》)、《关于执行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金发财〔2015〕47号,以下简称《通知》)和《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关于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的补充通知》(国科金发财〔2018〕88号,以下简称《补充通知》),为规范我校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经费预算调整工作,方便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负责人,保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顺利实施,决定集中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调整申请。
- 申请人范围:2016年及2016年以前批准资助的在研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由于处于执行期的第一年,本次不受理2017年之后(含2017年)批准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的预算调整申请。
详情请见附件:
关于集中受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申请的通知(2018011).docx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资金预算调整申请表.xls
附件2:院系预算调整申请人清单.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