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建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通知

作者:点击:时间:2024-03-06

全院教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武汉大学学位授予工作实施细则》有关规定,学院研究决定启动组建我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具体要求如下:

一、组织领导

根据学校要求,我院成立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小组,全面负责我院组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

组长:刘胜

副组长:雷诚

成员:陈婉兰、李辉、赵焱、吴国强

秘书:丁星

二、基本要求

(一)履职要求。学位评定委员会在学位授予,学位论文质量保障等方面赋予重要职责,建议和推荐的委员必须保证定期参会,认真履职。

(二)分委员会职责:

1、审查、通过接受申请硕士学位人员名单;

2、审查、通过硕士学位授予人员名单;

3、审查、通过拟授予博士学位人员名单;

4、审批硕士、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组成及论文评阅人名单;

5、申报新增硕士、博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6、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遴选工作;审核、通过硕士生指导教师名单,提出博士生指导教师名单;

7、制订本单位各学科、专业硕士、博士研究生培养方案。

8、推荐优秀博士论文。

(三)委员要求。组建的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原则上应是教授博导或相当职称的专家,年龄保证能履职3年一届,力争推荐学科带头人和学术权威教授;委员必须经学校学术道德委员会、纪委监察部审查并电话反馈,建议委员无重大违纪、师德师风、学术道德问题。

三、工作安排

我院组建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工作定于3614:30,雅各楼116会议室进行。

四、推荐候选人

根据委员会组成要充分考虑学科、专业代表性这一基本原则,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由9名委员组成,院长为主席、分管研究生教育工作副院长为副主席,此次民主选举产生7名建议委员。

候选人采取差额投票的方式由全体教师选举产生,在学院全体教授范围内民主选举产生,候选人名单如下(按姓氏首字母排序):

机械工程专业:胡耀武、李辉、王晓川

材料科学与工程专业:李照东、赵焱

电子科学与技术专业:桂成群、孙成亮、王度、吴国强、张召富

院长办公会综合选举结果、委员基本情况确定我院首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建议名单,并报学校审核产生。

五、其他

在相关学术组织和职能部门审查后,学校将召开校长专题会议,研究武汉大学第十二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提请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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