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武汉大学研究生院相关通知要求,确保教学工作要求、教学质量标准、学位授予标准不降低,结合我院的实际情况,制定本流程。现将有关步骤通知如下,请2023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严格按照通知的步骤进行毕业申请、资格论文审查、预答辩、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评阅及答辩等工作。
1、已取得培养方案所规定的总学分及学位课学分,所修课程全部合格,且完成担任课程助教任务。
2、博士学位论文已完成。
3、研究生导师同意学生申请答辩。
4、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满足入学年份对应的学校和学院关于申请博士学位发表论文的规定。
二、资格审查及答辩流程
(一)报名
3月4日前,已于2022年12月完成预答辩并通过的同学请加入QQ群“工研院2023年上半年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群”,群号:768520907。预答辩结果请见附件1。
(二)申请
申请人于3月18日前在研究生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纸质版:《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附件2)(纸质版,1份,需导师签字,不允许签字章)、《博士生课程助教申请表及考核表》(附件3,1份,需胶装)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附件4,1份,双面打印,须胶装)。
(三)资格审查
4月1日前,申请人携带以下纸质材料到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审核后,送至学校研究生院学位处(当代楼A409办公室)办理审核手续。
1.资格论文全文及检索报告;
2.《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表中代表性成果限填2项,所填成果应该包括全部作者、题目、期刊名称、类别(如SCI、EI、SSCI、A&HCI等)、发表时间、卷期、页码等详细信息;(附件5,1份,双面打印)
4.《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附件6,1份,双面打印)
(四)论文查重
4月7日前,请导师将已审定的学位论文定稿电子版pdf文档发至邮箱dingxing@whu.edu.cn(不接受学生自行发送的论文查重,只接受导师发送论文),进行论文重复率检测,用于查重的论文的内容一般应为:封面页至附录页,其中原创性声明页和致谢页去掉,论文格式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撰写及印制规格的规定https://gs.whu.edu.cn/info/1026/1100.htm)。
论文的命名为"学院-姓名-学号",请务必保证按此方式命名。
每篇论文只允许一次重复率检测,重复率低于10%为合格。若重复率超过规定范围,至少推迟半年答辩,经修改后,下次重新检测。论文重复率检测通过的同学,4月20日前,到雅各楼212室领取“博士学位申请表”。
(五)论文评阅
通过学位论文资格审查和论文查重的博士学位论文可进行“网上评议”。请申请人在4月20日前将论文评议材料交至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
1.网上评议需提交的材料
(1)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纸质,1份,需签字盖章),见附件7。
(2)三个电子文件:①论文信息汇总表;②论文原文(隐去学生姓名和导师姓名,去掉论文致谢部分,论文格式为PDF格式,不超过20M,PDF格式,同查重版论文保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LW”,如10486_2009102010007_LW);③论文摘要(TXT格式,应与论文原文的中文摘要一致,命名格式要求“学校代码_学号_ZY”,如10486_2009102010007_ZY),具体要求及说明参看附件8、9,全部材料由学生本人携带U盘至雅各楼212室丁老师处拷贝材料。
2.论文一经提交不得撤回,一般35日内可收到评阅结果。
3.如网上评议结果有1个不合格意见(D,不同意答辩)或2个及以上的合格(C,一般)意见,须推迟半年答辩。学制达到6年及以上须送5位专家进行盲审;学制达到8年及以上申请人的论文评阅结果须为5个良好及以上方可组织答辩。
4.网上评议通过的申请人,须严格按照评审专家意见修改论文。博士研究生在答辩过程中,汇报完论文内容后,须针对评审专家的意见进行回复。
(六)答辩
论文评阅合格的博士研究生,请答辩秘书于答辩前一周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导师、学院审核、公示后方可进行答辩,否则无效。答辩需在5月20日前完成。
1.答辩委员会组成须符合《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和学院相关规定,即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5人或7人(须为奇数)组成(其中校外专家至少2人),主席必须是校外专家,委员必须是教授博导(或相当职称专家),答辩委员会必须有至少一位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答辩秘书必须是院内讲师及以上职称人员或博士后,答辩秘书负责答辩会议记录。
2.申请人导师/答辩秘书须于答辩前3个工作日内登录“武汉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填写答辩时间、地点及答辩委员会组成等信息,经学院审核后予以公示,未经公示答辩无效。
3.答辩过程按照《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评审及答辩的有关规定》(http://gs.whu.edu.cn/info/1026/1101.htm)执行。学位申请人必须详细汇报评阅专家意见的修改情况。
4.答辩结束后,导师/答辩秘书登录研究生综合管理信息系统录入答辩结果。
5.博士学位论文答辩不合格的,经论文答辩委员会同意,可在两年内修改论文,重新答辩一次。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认为申请人的论文虽未达到博士学位的学术水平,但已达到硕士学位的学术水平,如申请人未曾获得过该学科、专业的硕士学位,可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议,报分委员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
(七)答辩后需交材料
通过论文答辩的博士生,需在答辩后三天之内,提交毕业答辩及学位申请材料:
1.网上完成毕业申请与学位申请(含导师签字),网上提交内容须和《武汉大学博士学位申请表》上内容要完全一致,发表论文按参考文献的格式要求规范填写;
2.《申请博士学位登记表》一份,内含论文评阅书3份和表决票5至7张,用胶水粘贴好;
3.《博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一份;
4.《博士学科综合考试记录表》一份;
5.攻博期间的科研成果复印件(A4)一套。如有多篇论文,论文之间的粘贴顺序应与《博士学位申请表》第3页所填文章顺序相同;攻博期间科研成果装订要求:包括封面,目录,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附录(其中发表论文要求:包括检索页,论文封面、目录、全文);
6.《博士学位简况表》中、英文各一份;
7.博士学位论文(最终版)三本(论文若未修改完毕,可适时延迟提交,可在学部学评会结束后提交);
8.《博士学位申请表》中(1页、3页、4页、7页)用A3纸正反两面复印13份(可先到雅各楼212室确认);
9.《学位论文使用授权书》一式两份;
10.提交图书馆纸版论文和电子版论文各一份(由学生本人去图书馆办理);
11.提交学评会审核的材料:学位论文终版电子版(PDF,后须加附论文修改报告、评阅意见、答辩决议及答辩专家签名页);学位论文终版纸质版2份(后须加附论文修改报告、评阅意见、答辩决议及答辩专家签名页)
三、其他说明
1.表格签署的时间应符合流程程序。
2.所有的材料均用黑色签字笔填写。
3.提交学院所有的材料不允许有钉子,要线装或胶装。
4.有任何疑问,可直接通过QQ或者邮箱向丁老师咨询;同时,为防止由于网络等非人为因素错漏信息,建议有问题可以先在QQ群里找答案,查找无答案的,在群聊中提问,每天会统一回复。
请2023年上半年申请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的同学务必按照流程步骤严格执行。学院后续的学位申请工作将根据学校的学位工作安排及时更新。
工业科学研究院
2023年3月1日
附件1:附件1:武汉大学工业科学研究院2022年下半年博士研究生预答辩汇总表.pdf
附件2:附件2:关于研究生学位申请的通知及承诺书-工研院.docx
附件3:附件3:工业科学研究院学术型博士研究生课程助教工作手册.doc
附件4:附件4: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记录表.doc
附件5:附件5:《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查表》.docx
附件6:附件6:武汉大学研究生在学期间研究成果登记表.docx
附近7:附件7:武汉大学博士学位论文“网上评议”审查表.docx
附件8:附件8:论文盲审材料提交格式要求.doc
附件9:附件9:论文盲审信息汇总表模板.xlsx
附件10:附件10: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报告.docx